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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联系方式:0579-85214300
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政府行政中心四号楼)12--13楼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相关政策文件。
(二)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相关安全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参与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监督实施相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许可有关规范、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城乡贸易市场的中药材交易。
(七)负责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八)负责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经营(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等有关行政许可。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抽样检测,依法发布日常监管信息;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提请查处职责。
(十)指导所属系统及派出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业务工作。
(十一)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协管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根据授权或委托监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承担有关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后编辑时间: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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