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被
高利贷主逼迫还贷的王姓义乌商人,近日向本报记者报料。他不仅将义乌—东阳高利贷路线图详尽描出,还披露当地大型国企、民企将闲置资金借贷给公司或个人,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当地有政府部门、司法部门、银行的公职人员也涉及其中。
2007年3月21日,本报记者分别从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侦大队与治安大队了解到,2006年8月底、9月底和12月初,当地启动了三次分别由浙江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义乌市公安局组织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战果显著,涉嫌为赌博者提供游资的几位“老板”,分别被公安部门刑拘或被要求协助调查。
在浙江东阳女子
吴英涉嫌非法集资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之后,2月12日,中共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吴英案的案情进行通报。会议宣布并成立全市清理社会非法融资、整顿金融秩序工作小组。组长由义乌市市长吴蔚荣亲自担任,副组长则由常务副市长和义乌市公安局局长担任。
“警方已掌握吴英涉案金额累计达数亿。资金大多来自义乌,吴英活动的主要区域也集中在义乌,波及东阳已是事件的尾声。”东阳市一名政府官员透露。目前,东阳市为吴英及同案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组长由东阳市市长江跃进亲自担任。
义乌—东阳,两座直径路程约十八公里的商业重镇,将同时迎来一场清理与整治金融秩序的铁腕风暴。
惊弓之鸟?
“请问,如果以在义乌的商铺做抵押,在国昌投资公司融资的话,可拿几分利?”
本报记者以借贷者的名义致电义乌市国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为代称)。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自我介绍是该公司老板童先生的姐姐。
记者询问5分利(月息5%)是否可以,“只借几天周转一下”。
该女士简单打断记者的问话,断然回答“太低了肯定不行”。她说最好直接与老板谈,紧接着告知老板的手机号码。
记者打电话给童老板。他非常警觉,对利率多少不予讨论,一再说,我现在已不做这个生意了,你不要找我。后迅速挂断电话。
据那位向本报报料的王姓商人说,童老板的警觉是有道理的。在春节前,童老板因贷款给义乌一杨姓老板赌博,曾被义乌市公安局传唤协助调查。记者向市局经侦大队、刑侦大队了解此案,没有得到正式确认。
“他现在是惊弓之鸟,肯定暂时不会放贷了。”报料者说,童老板另有难言之隐,他与刚刚事发的吴英案有一线牵连。
童老板的妻子与吴英是东阳老乡兼熟人,童自然成了吴英的债权人之一。吴英的几个义乌债权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正式批捕,童担心自己同样卷入风暴。
知情人称,杨姓老板赌博事发,源于他本人在义乌“禁赌”活动期间投案自首。杨此前在义乌经营一家庄园大酒店,因滥赌成性,酒店以2000万元抵押给高利贷主。后为还赌资,又欠下童老板1000万元“垫资”。
而这1000万的借款,据报料者称本金是600万元,利息400万元,欠条上则写明借款总额为1000万元,也就是说假设一年借期的话,月利率达到5.6%[400/(600×12)],即通常所说的熟人价——5分至6分利。
据说杨老板已走投无路,他先后欠下5000万赌资,给他提供赌资补给的高利贷主已经不再给他优惠。物业抵债还钱之后,每个月先还利息。仅计算他每个月的还息额,已成天文数字,何况本金。
低调的五巨头
国昌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隐匿于义乌市某公寓内,外表并不起眼。当地人说,义乌的几大高利贷主,均是外表低调的商人。
据同样欠下巨额高利贷款的一位东阳商人提供的线索:东阳人一直在义乌找钱,“那边老板手上头寸很充足,熟人之外,有担保的话,随时可借到钱”。
此人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义乌五位“大老板”的名单:杨某某,义乌柳村人,表面身份是做小百货的商人;陈某,义乌苏溪人,也做小百货生意;金某,做建筑装潢生意,公司位于时代广场;还有陈某某与上述的童某某,都是表面上做小百货生意。
在义乌,与上述五位老板有同样融资规模的老板,约有20多位。他们表面都有正常运作的贸易公司或是酒店、餐饮、洗浴中心等,背后较为隐匿的职业则是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的投资人。有的手上控股3—4家寄售行,以此作为运作资金的枢纽中心。
此人分析,这五个老板每年放贷可得利息收入是三四个亿。当然,他们也需要向他们的上家提供高利回报。
上述王姓报料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老板向熟人、朋友拿钱,即所谓的“一手”,无抵押的话是2—3分利;将钱放出去,则为“二手”,放贷者有抵押的话,是5—7分利,无抵押的话,则是5分—1角(均为月利息)。
“听说吴英借的钱最高的也有一角多的。”报料人说。有媒体透露,吴英曾向义乌一商人借了一亿元,“一年中仅利息还了4000多万”,以此计算,月利率起点为3.3%,至于延期的利息如何计算,则不得而知;如果以月息一角算的话,一亿元一年期的借款,则本息为2.2亿元,这将是吴英做任何正常投资均不能达到的回报。
在正常的放贷人看来,吴英不是很好的放贷对象,因为她太高调。“一个本色酒店开业,拉了100多位小伙子,号称是保安,身穿迷彩服,站在酒店门前助威,这是向谁示威?”东阳市一位政府官员曾对记者如此说。
据报料人透露,高利贷主的上家三教九流,有国有企业高层的代理人、有民企老板,还有一些政府官员。他提供了一份当地司法机构几位公职人员放贷者的名单,其中一位是交警部门前领导的儿子。但记者尚难以核实。“很难说他们的钱哪些是公家的,哪些是私人的。”报料人说。
公职人员放贷给投资公司、寄售行或是高利贷主个人,其利息收入较为可观,比一手2—3分利略高些。即使放贷条件苛刻,高利贷主也是求之不得, “出了事会有人照应”。据说,义乌与东阳一年之间突然冒出200余家寄售行,有些店主即是公职人员的亲戚或是朋友。记者在义乌、东阳采访曾见满街的寄售点已成独特风景,其内在乾坤则难为人知(见义乌城市日记的相关报道《本报记者亲历东阳寄售行》)。
在东阳,民企老板不仅向高利贷主个人或是投资机构(亦称“地下钱庄”)放贷,也向他们借贷。据说,义乌一位陈姓服装制造业的大户,曾给吴英放过一亿多的钱;而东阳一位名声卓著的建筑业老板,因拍卖土地时急需巨资,曾向义乌老板借上亿资金,“利息不是很高,因为这位老板以他的公司开发的别墅作抵押。而且借期只有几天”。
如此发展超速的地下金融,得益于庞大的市场需求,及银行正常放贷手续的繁琐。报料人称,在义乌,银行的钱跑到高利贷主手上“也是正常的”。有普通老百姓拿房产作抵押到银行贷款,再把钱放给那些“老板”,这样可赚得比银行存款高出两三分左右的利息,还不用交利息税。
解密“借条”
记者在东阳采访吴英案时,曾得到一张吴英的债务借条:
“今收到东阳本色广告有限公司珠宝三件。暂时存放在东阳市信用社保管箱内。作为1380万元借款担保。具收人为吕某某。”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
在上述文字之后,还用小字体标明:原借款1800(万),已归还500万。2006年12月28日,出具借据1380万,规定2007年1月18日前归还。07元月汇80(万)到工行某支行,丽水杨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如何解读此份借条,本报记者向报料人请教。他开口即说,吴英只不过是小虾米。他的意思是说,吴英融资的数额与手法有点太小儿科了。
报料人详细列出了义乌放贷借条的几种“规范”模式:第一种是在借款时即将约定的利息先还上,如果信用好的,可只还约定借期的利息;第二种在借条中将利息与本金一起计算,写明为本金借款。比如本金借款100万,押定借期三个月,五分利的话,借条中将写明借款115万元,借条中完全不提利息一事;如果借款人信用不好,则在借条中将本金多写一些,或会写150万元,也就是通常所说“押死”,如果正常还款,放贷人会将多写的35万元退还;第三种是在借条中将各种风险列明,比如说债权人可能起诉债务人的话,放贷人则要将诉讼费及诉讼期内债务展期的利息一并考虑,全列入借条,当然体现内容会以本金的形式。
此种规则设立,是为了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的话,可消匿“高额利息”的证据。
以上述规则,分析吴英那张欠条,有可能借款1800万元,12月28日借,次年1月18日还,借期为20天,已归还500万元之后,列明另要汇80万元,即此80万元为利息,因而得出该笔借款的月利息为6.7分。
这是吴英借贷中常规的利息额度。她只能拿到这个利率,因为她后期只能拿到“二手钱”。报料人说。
记者向报料人了解他本人的借贷利息是多少,他将他手机上存有的二十几条催款短信给记者看,每个月他要支付的利息约50万,而本金与利息为多少,他则不愿透露。
他说,全是因为烂赌,在澳门及缅甸赌场,或是在义乌通过电脑下注,义乌人提供的资金已是“服务一条龙”了。据说义乌与东阳一些第二代富豪也有以借高利贷而参赌的。
该报料人不愿提及此前他的正当生意。往事已成梦,他说,不得已到了法院倒“安全”些了。
(报料人“王姓商人”为化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郑文文、李伊琳、王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