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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开始了


原定于2007年4月8日举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调整至2007年6月30日举行……
今年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开始了,有关政策文件如下:
关于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
考试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考发〔2007〕9号文件精神,原定于2007年4月8日举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调整至2007年6月30日举行。为做好此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考试适用范围、类别、语种及等级划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适用范围,按省人事厅浙人专〔2007〕80号通知的规定执行。英语考试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 三个级别。

  二、考试试题形式和要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试卷及答题卡(A、B卡)装封时已交叉排列。监考人员可直接随意向考生发放(答题A、B卡对每个考生通用,不必与试卷一一对应),并提醒考生认真、准确地将试卷所规定的“试卷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相对应的位置上。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三、网络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今年我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4月19日至26日。进行网络报名时,考生须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整、准确的输入本人信息,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网络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主证”,分别贴好2006年后本人同一底版的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其中一张用于“准考证主证”,一张用于“报名表”),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处签字,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个人,于2007年4月25日至27日,到所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职称培训科(市府四楼)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
  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2007年6月23至6月29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并按“准考证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三证必须同时使用,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我省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4号),2007年版《职称英语》考试用书仍为综合类、理工类、卫生类三个分册。该书主要内容包括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介绍、解题方法、按大纲题型编写的学习材料及2006年度职称英语条块等级考试试卷和试题分析等,在2006年版在基础上更新了部分内容。为便于考生学习使用该书,编者结合考试的等级在书的目录上做了标识(详见该书前言)。新版考试用书仍赠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新版的《职称日语》、《职称俄语》考试用书附有2006年的相应试卷试题分析。辅导教材也同时征订。
  考虑到今年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间的变动,为保证报名考生及时购买到考试用书,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开辟了网上售书业务。为此,今年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我省采取告知考生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是: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考生,可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OE培训)”网上购书(网址:http://www.oeoe.net.cn)。网上售书通道将于4月18日开通,4月25日起向订书考生免邮寄费挂号邮寄所订考试用书。请各市认真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和发行工作的宣传工作,将今年的订书办法及时告知考生。

  六、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的规定执行,即考生在报名确认时缴考试费每人40元。

  七、成绩公布。2007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于7月15日公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

义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经考试、考核认定取得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对40周岁以下人员乡镇以上(不含乡镇)事业单位在聘用中级职务时,仍要求具备外语合格证书(限原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其余单位受聘职务是否需要具备外语要求,由聘用单位确定。
  2、工作关系在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3、2004年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A级、B级合格证书,仍限有效使用一次。

义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浙人专〔2007〕80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

  二、凡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成绩通知书。其中: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三、经考试、考核认定取得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受聘职务是否需要具备外语要求,由聘用单位确定。

  四、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艺术系列和文学创作、群众文化、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五、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广播电视播音、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二)年满50周岁。
  (三)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四)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五)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六)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七)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八)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九)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十二)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三)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十四)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五)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七、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八、原医古文、古汉语统一考试不再进行,相应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职称外语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七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外语考试 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4月4日印发


# 2007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开始了    {最后编辑时间:200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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