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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7)


200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465件,办结13304件,同比分别增加10.1%和9.1%,结案标的金额7.52亿元,同比增加35.4%,年底未结案件664件,结案率为95.2%。

义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8年1月27日在义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义乌市人民法院院长 邵永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法院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履行法院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职能,全面开展审判工作

一年来,各项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共受理各类案件13465件,办结13304件,同比分别增加10.1%和9.1%,结案标的金额7.52亿元,同比增加35.4%,年底未结案件664件,结案率为95.2%。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936件,惩处罪犯3044人。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其中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1043件168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42件123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0件155人,判缴罚金557万元。依法惩治赌博、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赌博犯罪案件51件146人,毒品犯罪案件75件 121人。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49件57人。工作中,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宣告缓刑434人,免刑24人。

强化民事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国际性商贸城市的特点,依法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7777件,解决争议标的额7.52亿元。认真审理流通领域纠纷案件,培育社会诚信,审结合同类案件5448 件,标的额6.36亿元;贯彻主体平等原则,妥善协调各类主体利益,增强客商来义投资贸易的安全感,审结涉及外地当事人案件3463件,标的额2.82亿元,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29件,标的额1456万元;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结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72件。及时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以及涉农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扩大审判业务,优化区域投资环境,经最高法院授权和省高级法院指定,我院成为全省享有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四个基层法院之一。半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件。为使民事案件案结事了,注重调解工作,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0.5%。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行政争议救济渠道,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8件,审结241件。审判活动中,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发挥司法救济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86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有107件行政案件经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后以原告撤诉结案。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办结执行案件3118件,有效执结率60.3%,实现债权2.12亿元。加强审执兼顾,依法保全财产金额9030 万元。用足用好法定强制执行手段,依法拍卖和以物抵债实现债权3966万元。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对1750人实施限制出境报备,对503名被执行对象公告督促执行。积极探索实施价值较大唯一房产置换执行和被执行人房地产强制管理,取得较好效果。加大制裁力度,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案4人,对 265名拒不执行和妨害执行的对象实施拘留,罚款9人。继续重视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工作,全年办结恢复执行案件947件,到位金额4810万元。

重视信访和再审工作,合理引导处理群众诉求。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涉诉信访处理成功率进一步提高。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再审工作,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审结审判监督案件21件,其中纠正错误裁判6件。

二、完善效能机制,深化落实“三项承诺”

一年来,我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规范程序运行为重点,完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程序的规范、便利与高效,落实“三项承诺”取得了新成效。

规范立案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加强立案接待大厅建设,实行导诉、立案、接访、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便民设施齐全。人民法庭立案实行“双轨制”,全院当日立案率达98%。严格收费标准,诉讼费用收支规范及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108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9.8万元,依法为聋哑、未成年及其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指定辩护159件192人次。

规范审判程序,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继续实行审限网络实时跟踪,全年无超审限案件。刑事审判继续快审快结,平均审限14天,当庭宣判率达90%;民事案件继续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为一般原则,简易程序适用面达到 78%,平均审限47天,当庭宣判率达62.8%。加强诉讼指导、释明和依职权调查取证工作,尽量做到查明案件事实与客观事实一致。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责,合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高法律适用统一性与准确性。完善法律文书签发权限、院庭长办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加强院、庭多层质量管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继续保持在近1%。

规范执行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完善立执分离、裁判权与实施权分离、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实施权分离的执行管理机制,既强化了内部协调联动,又加强了分权制衡。加强执行流程管理,财产申报与调查、保全与处置、执行异议处理、参与分配、款物管理、执行和解等工作规范有序,执行案件列入个人征信系统。加强司法救济金管理与发放,共为11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济金83万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干警的大局观念、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为法院选配两名副院长。第四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聘任工作顺利完成,为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全面落实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一岗双责”,法官的责任意识、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强督查工作,保障队伍廉洁。继续加强法官在职学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官辨法析理、化解纠纷的能力。

四、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市人大报告,重要案件向市人大报备,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人大常委会就涉外审判工作进行专题检查。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56人次,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增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全年共陪审案件1500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109次,培训治调干部600余人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此外,通过报刊、电视等形式和送法进市场、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3份,有效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法院内设机构更趋完善,省编委为法院新增政法专项编制26名,市编委为法院新增事业编制4名。市财政加大投入,基本执法条件继续改善,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用房改建工作全面启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民法院的成绩,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 义乌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7)    {最后编辑时间: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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