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1896 件288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39件3247人。依法批准逮捕2711人,提起公诉3059人,报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87人。重点打击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的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570人,提起公诉1601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43人,起诉120人。从严打击非法集资、制 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99人,起诉169人。其中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0人,起诉72人,办理了我市首例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8年1月27日在义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跃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2007年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强作风建设,服务创业创新,为义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地方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1896 件288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39件3247人。依法批准逮捕2711人,提起公诉3059人,报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87人。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570人,提起公诉1601人;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43人,起诉120人。从严打击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99人,起诉169人。其中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0人,起诉72人,办理了我市首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229次。检察委员会严格把关,讨论决定了41件疑难复杂案件。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宽严适度。参与制定了刑事案件和解制度。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初犯、偶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妥善适用不批捕和不起诉。慎重办理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教育挽救多数。细化不捕案件标准,制定《不起诉适用规则》,对33名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23件25人,案件数比上年增加 27.8%。其中贿赂案件17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纠正了115亩工业用地的非法转让和国际商贸城周边近1000u土地的违法确权。突出查办大要案。所办案件中,贿赂案件大案13件,占76.5%。典型案件有:稠城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刘锦良受贿案,市统战部原副部长吴璀深受贿案,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张红峰以及三名中层干部受贿案等。吴璀深受贿100余万元案件,系我院有史以来查办的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加大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查办力度。针对我市土地资源紧缺,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象,查办了在农村拆迁、确权安置、工业用地安排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10件。针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多发的情况,立案查处了3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件,促进了责任意识的增强、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行政行为的规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有近千名公务人员接受了教育。相继开展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和举报宣传周活动。在稠州论坛网站上专门开通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在线问答”。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31人,比上年增加6.7倍。监督立案的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监督撤销不该立而立案的案件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29人,追诉的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204人,不起诉3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对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件次。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刑事拘留监督试点工作。依法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件,法院审结9件,已改判6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努力解决涉检信访。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和责任倒查制。随着办案力度的加大,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384件次,比上年上升39.6%。举报中心初查举报线索30件。对有违法违纪嫌疑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事实,为当事人正名。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对于判决裁定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二、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创新
成立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基地。与北师大刑事科学研究院联合成立了义乌研究基地,重点对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开展研究,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理论保证和智力支持。针对义乌市场出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等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我院对三年来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了调研,发现了境内外人员勾结假冒注册商标等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专题报告先后被省委办公厅和发至省部级领导参阅的《国内动态清样》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田力普局长对此做出专门批示,11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委牵头,在我市召开了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座谈会。
完善侦查机制建设。树立大侦查意识,成立侦查机动大队,整合全院办案力量和信息线索资源。办案中采取主审“组阁制”,优化办案组合。充分利用科技协助侦查,丰富技术侦查手段。建立侦查谋略库,完善了信息库建设。侦查工作力度得到明显增强。
开展民事案件督促起诉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变更用途后未补交出让金情形,督促国土部门提起民事诉讼36件,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执行力督察系统,进一步加强了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业务督察方面,重点对不批捕、不起诉、刑事和解等十类案件进行监督。设定全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每月对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促进了工作的落实。构建了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自行开发了《绩效考核系统》和《动态人事管理系统》,完善了《诉讼案件管理系统》,设立网上监察,促进了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的建设。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生意识,明确了社会主义检察工作的方向。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对照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查找了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作风建设得到加强。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
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搭建了学习平台,建立完善了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开通了期刊网数据库,开展了每月一讲座活动。组织了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12名干警参加了司法考试,通过率达58.3%。有4人次获得省、市检察机关“十佳”称号。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义乌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健全了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的备案审查和报批制度,认真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院无违法违纪发生。
四、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先后就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等事项向市人大作了专题汇报。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的报备工作。办理市人大和上级交办事项22件,全部按期报结。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6件拟撤销和拟不起诉案件开展了监督,完成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新选任了 11名人民监督员。认真接受执法检查。5月,市人大就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检查意见》,落实了相关措施。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金华市检察系统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12个科室的业务考核全部进入前三名,其中7个科室考核名列第一。有7个内设机构、5名个人被荣记三等功。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在《检察日报》的《大检察官推荐》栏目中,将我院作为全省唯一的检察院,全篇介绍了我院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做法。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7年)
{最后编辑时间:201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