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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冬至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和严禁乱葬滥埋的通知


2008年01月14日  来源:义乌政府网
  2008年01月14日  来源:“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下,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行遗体火化、骨灰进公墓和开展文明祭奠等已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但是,近年来,我市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丧葬陋俗回潮现象:有的在祭奠时因搞迷信活动引发森林火灾;有的存侥幸心理,违反殡葬管理法规,在公墓以外乱建坟墓,有的进行迷信祭奠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改革丧葬习俗,反对愚昧迷信丧事活动,提高人民素质,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按照殡葬管理有关法规,现将冬至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和严禁乱葬滥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公墓管理,倡导文明祭奠。冬至节即至,在这个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群众上坟扫墓开展祭奠的高峰期。各镇、街道一是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在清明节前对公墓、骨灰存放处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情况。二是在冬至节期间要加强对车辆和人员的疏导,防止交通堵塞,特别是要针对祭奠时易发森林火灾的特点,对公墓及其周边地区的防火安全进行重点检查部署,组织人员加强重点地区巡查,着力抓好冬至节期间扫墓防火工作。三是倡导鼓励群众开展种植纪念树、互联网上祭扫、献鲜花、鞠躬默哀等文明的祭奠活动。
  2.严肃处理乱葬滥埋。各镇、街道要从建设绿色浙江和我市创建园林式城市、全国环保示范县(市)的大局出发,为防止“青山白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行科学、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各镇、街道要进一步重视深化殡葬改革,重视生态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如发现在公墓以外建任何形式的坟墓等违反殡葬管理法规行为,立即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要及时组织力量强制平毁。做到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防止乱葬滥埋现象的蔓延。
  3.抓住时机,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冬至节时机,采取在公墓主要出入口设置公益性广告、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力争在冬至节期间把宣传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要着重向群众进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殡葬改革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倡导和鼓励文明祭奠、文明治丧,努力营造文明办丧事的社会氛围。
  4.加强领导,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接到通知后,通过成立领导小组、指挥部等形式,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冬至节期间公墓的安全防范、交通疏导、文明祭奠和实施查处乱葬滥埋等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冬至节期间安全和群众祭奠活动的顺利进行,杜绝丧葬陋俗回潮。


# 关于冬至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和严禁乱葬滥埋的通知    {最后编辑时间: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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