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8日 来源:义乌政府网
各有关企业:
为了保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产品的质量和消费使用的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7〕279号),开始实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见附表)
二、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提交申请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2.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6.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三、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除特别规定外,均为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一份,审查机构存一份,审查中心存一份):
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3.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4.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5.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
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相关企业应抓紧改进生产条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及时申领生产许可证。
资料查询:www.aqsiq.gov.com
业务联系: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办
联系电话:85311815
附表: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分类 | 产品单元 | 产 品 品 种 | |
包装类 | 食品用纸包装 | 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 |
2 热封型茶叶滤纸 | |||
3鸡皮纸 | |||
4 食品羊皮纸 | |||
5半透明纸 | |||
6玻璃纸 | |||
7食品包装纸 | |||
8食品包装纸板 | |||
容器类 | 食品用纸容器 | 纸袋 | 9纸质袋 |
10淋膜纸袋 | |||
11涂蜡纸袋 | |||
纸罐 | 12纸板类罐 | ||
13圆柱形复合罐 | |||
14其它复合罐 | |||
纸杯 | 15淋膜纸杯 | ||
16涂蜡纸杯 | |||
纸餐具 | 17纸板餐具 | ||
18淋膜纸餐具 | |||
19纸浆模塑餐具 | |||
纸盒 | 20纸板盒 | ||
21淋膜纸盒 |
# 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通知
{最后编辑时间:201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