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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市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市委组织部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培养和使用,切实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和社区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央、省和金华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管理考核
  1.实行合同管理。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由所在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后,由镇(街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3年一签,合同中应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他们的职责和工资报酬,并明确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2.规范日常管理。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必须在农村(社区)工作,镇(街道)、工作片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各镇(街道)要帮助安排好高校毕业生的办公场所、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在一个合同期内,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进行跨岗位交流,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交流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3.加强年度考核。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分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三种类型。日常考核由各镇(街道)不定期进行,主要考核到岗情况和履职情况,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要作出辞退处理;半年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诫勉谈话,并在年终考核时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要作出辞退处理。年终考核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村级班子的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权重为10%。二是与民主测评结果相结合,考核权重为50%。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对高校毕业生民主测评分占30%,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片干部测评分占70%。三是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考核权重为40%。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新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上岗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上岗培训,重点培训党的农村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及农村、社区有关的基本知识。在工作期间,每年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一次更新知识培训,并列入市委主体班次。各镇(街道)要抓好高校毕业生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次,主要培训有关法规政策、基层工作方法和农业科技知识等。
  2.建立导师帮带制度。各镇(街道)要确定一些热心于做年轻干部工作、从事农村工作时间较长、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成绩明显的镇(街道)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组成“高校毕业生导师帮带团”,对这些高校毕业生进行帮带,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关心帮助他们不断成长。
  3.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召集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镇(街道)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参加村里的各种会议,列席本镇(街道)的全体干部工作员会议和各工作片的例会。
  4.建立廉洁自律制度。高校毕业生在任职期间严格实行 “五不准”制度,即不准在农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农村的公款吃请,不准在工作日的中餐饮酒,不准收受农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三、保障激励
  1.完善工资待遇机制。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为750元/月,岗位补贴大专生300元/月,本科生350元/月,研究生400元/月。年终奖金基数统一为1.5万元(其中3000元为农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考核奖),具体视年终考核情况予以兑现。试用期不计发年终奖金。
  2.统一办理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镇(街道)负责统一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镇(街道)统一支付后,每年向市财政报销。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镇(街道)负责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支付。
  3.关心成长和发展。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培养,及时吸收到党内来。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应向工作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入党。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农村(社区)工作或辞职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资控股企业用工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
  4.鼓励自主择业。在合同期间,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发挥自身才能和专长的岗位或单位就业;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按有关规定予以提前解除合同;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所在村参加村级组织竞选。
  本意见中有关条款与原规定不相符合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 进一步加强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    {最后编辑时间:20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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