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
2009年07月05日 来源:市政府
2009年07月05日 来源:市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两免”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实施婚检自愿选择后,我市出生人口缺陷率逐年上升,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脑积水、神经管畸形、脑瘫发生率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实施“两免”措施,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在怀孕之前,是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免”工作、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推进“两免”工作的落实。
二、“两免”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8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孕前优生检测率达70%以上;非遗传性病残儿夫妇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率达90%以上;镇(街)、村(居)符合“两免两检”对象的告知率达90%以上;预防出生缺陷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具体仍按义政发〔2007〕37号文件精神执行。
2、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即免费参加“优生三项检测”(风疹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虫抗体)。检测机构按规定项目做好检测工作和医学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需暂缓或不宜怀孕生育的妇女,要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等相应的医学建议,并跟踪随访指导,待身体康复后再怀孕、生育。
3、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青年新婚夫妇开展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的优生咨询,指导已婚青年夫妇正确选择时机怀孕,加强孕期保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等,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预防能力,尽可能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
4、免费开展病残儿产前筛查、诊断。建立和完善病残儿再生育家庭优生管理档案,对第一个孩子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并批准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提供遗传咨询指导,加强围产期保健,进行孕前和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
四、“两免”对象和服务程序
(一)服务对象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象为:在本市结婚登记的青年男女。
2、免费“优生三项检测”对象为:义乌户籍或本市登记结婚领取《生育证》的待孕妇女和依法批准再生育领取《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
(二)服务程序
在适龄青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中心要积极指导,让其自觉到医疗保健机构参加免费婚检的同时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在向镇(街)计生办提交再生育申请报告后,要自觉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或者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项目认真做好咨询指导、检测、跟踪随访和保密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两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傅春明副市长担任组长,俞华忠(市府办)、陈炎(计生局)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朱琴芳)、卫生(张永民)、民政(陈薛萍)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决策和部署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口计生部门为“两免两检”组织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卫生、民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健全服务体系。实施“两免”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在做好婚检工作的同时要开设优生优育咨询门诊,做好孕前检测工作,为待孕妇女进行科学检查指导。要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切实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相关部门间要建立信息互通互换制度,通报婚姻登记、婚检及孕前优生检测等有关数据和情况。
(三)确保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要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把“两免两检”工作经费列入计划生育工作专项预算,以满足“两免”工作需要,同时要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四)加强绩效评估。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实施“两免”工作的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定期对各镇街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已婚育龄夫妇婚检有明显提高。承担“两免”任务的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建立“两免”工作报表制度。市“两免”办公室和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两免”工作实施到位。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
{最后编辑时间:201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