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执法监督工作。联系方式:0579-85318912 85316991 Fax 85310289地址:义乌市香山路235号
网址: http://sfj.yw.gov.cn
义乌司法局自2013年12月16日起,搬迁至新址办公,搬迁后原办公电话不变。新址地址:义乌市香山路235号。
法律援助热线:12348
义乌司法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执法监督工作。
3、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制定全市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指导镇(街道)和行业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
5、对被判处管制、被判处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实施教育、改造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并负责“148”法律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和进修。
8、负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和合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审批科) 85311148(南门街208号法律援助大厅)
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含涉外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和执业证年度注册、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初审、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公证员任职初审、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律师助理证的申领和注册工作。
宣传教育管理科 85316562 (南门街208号203-204室)
制定全市的法律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指导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85316992 (南门街208号202、206室)
负责被判处管制、被判处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实施教育、改造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 85316561 (南门街208号210-211室)
负责全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及人民调解员。
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85318915 85315936 (南门街208号201、207室)
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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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