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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档案局(馆)


义乌唯一的一家省一级综合性档案馆,承担全市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业务建设和档案宣传等工作。

联系方式:0579-85523563
地址:义乌市县前街21号市府大院内(322000)
 网址http://daj.yw.gov.cn

局长室:85530056  85529472  85410526

办公室 85523563
 负责处理档案局(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档案局(馆)综合性工作的调研、督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编发、财务后勤、机要保密及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局(馆)人事、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局(馆)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管理工作。

 业务指导科 85522649
 负责全市档案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负责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镇、街道、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和在职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收集保管科 85410563
 负责全市机关、镇、街道、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负责社会上各种重要档案资料的征集、收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维护档案安全;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护、修复和复制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和档案科研、档案保护技术的组织实施及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库房安全消防工作。
 
编研宣传科 85522649

 负责全市档案事业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开展档案史料研究;参与地方志的编辑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编辑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
 
2001  浙江省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03  浙江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2007 金华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档案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制定本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

3、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机关、镇、街道、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建档案馆及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的档案收集、整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齐全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全市机关、镇、街道及其所属单位的重要档案和社会上的各种重要档案资料;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

5、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篡、公布、出版档案史料,充分发挥档案馆“两基地一中心”(档案资料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为义乌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6、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7、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档案局(馆)    {最后编辑时间:20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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