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承办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联系方式:0579-85275275 85275258地址:义乌市江东南路455号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承办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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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于1998年1月,位于义乌市江东南路455号。现有民警31人,职工2人,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及综合中队。主要管辖走私假币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等八大类共77种罪名。大队自成立以来,依法惩治了一批经济犯罪分子,为国家、人民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市局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坚持齐抓共管,举头并进的方针,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大队党支部4次被中共义乌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大队先后8次被评为省市经侦战线上的先进单位,集体记功4次,连续2年被评定为义乌、金华市局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连续4年被义乌市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单位,并被金华市委、市府授予金华市级文明单位。几年来,共有14名民警被记个人三等功,多名民警受表彰。
经侦大队案件受理个案范围 77 案
* 1、走私假币案
2、虚报注册资本案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
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
5、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
6、妨害清算案
7、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案
8、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9、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
10、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
11、为亲友非法牟利案
12、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1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1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
16、伪造货币案
17、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
1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
19、持有、使用假币案
20、变造货币案
2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
2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
23、高利转贷案
2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5、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
26、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
27、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
28、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
29、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3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
* 3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
3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
33、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
34、违法发放贷款案
35、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
36、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
3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
38、逃汇案
39、骗购外汇案
40、洗钱案
41、集资诈骗案
42、贷款诈骗案
43、票据诈骗案
44、金融凭证诈骗案
45、信用证诈骗案
46、信用卡诈骗案
47、有价证券诈骗案
48、保险诈骗案
49、偷税案
50、抗税案
51、逃避追缴欠税案
52、骗取出口退税案
53、假冒注册商标案
5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55、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5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57、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案
5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59、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60、非法出售发票案
* 6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62、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6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发票案
64、假冒专利案
65、侵犯商业秘密案
66、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
67、虚假广告案
68、串通投标案
69、合同诈骗案
70、非法经营案
7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7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7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
74、逃避商检案
75、职务侵占案
76、挪用资金案
77、挪用特定款物案
# [公安局]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最后编辑时间:201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