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联系方式:0579-8532905地址:义乌市丹溪三区香樟苑26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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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7月,由义乌市县民众教育馆改组而成,更名为义乌县文化馆,位于稠城镇湖清门民教馆旧址。从事识字教育、时事宣传、文化娱乐、科学普及等工作。1958年隶属县文教局;1970年7月,成立义乌县文化馆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在绣湖东大安寺塔南兴建新馆舍;1984年6月,图书和文物两部分划出,分别成立图书馆和博物馆;1978年,文化馆活动内容和开幕式不断充实,除举办展览、文艺演出、文化夜市、舞会等阵地活动外,还开展戏曲、曲艺、美术、摄影、文学创作等辅导工作;1988年,美术、书法业务公开分别成立义乌书法院和义乌画院;1988年7月,义乌撤县建市,改称义乌市文化馆至今。现馆内设办公室、创编活动部,部 主任竞聘上岗,部 成员双向选择。市文化馆被授予市级先进党组织、宣传政治思想工作行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双拥”行进单位、“创建文明城市”行进集体;1988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2003年,被中国文联、中国曲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曲艺之乡”。
文化馆 馆长、书记 85325018
文化馆 副馆长 85327707
文化馆 副馆长 85573299
文化馆 副馆长 85332235
文化馆 副书记 85329051
文化馆办公室 主任 85329051
1、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2、保护与弘扬民族民间艺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调研,编撰各类文艺资料、档案;
3、负责对全市镇街综合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辅导文化站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
4、负责组织全市各类群众文艺创作活动。
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研、督导;
3、负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指导相关保护和传承工作;
4、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承基地、传统节日保护基地、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保护载体的业务和建设工作;
5、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及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庆活动、推动宣传和普及工作;
6、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和科技信息化建设;
7、承担义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义乌文化馆
{最后编辑时间:201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