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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

联系方式:0579-85580006 85580028
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建设大楼
 网址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6043/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规划局、义乌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办公室
0579-85580018 85580000
 
规划科 85580031  85570056  85580035
 负责编制、修订和管理义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规划、村镇规划的评审、会审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行业和勘察测绘行业的队伍及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技术规定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规划方案、建筑方案的评审工作,并依据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总平面图进行审核;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扩初会审、建设项目的定点;负责联系指导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要求,提出在项目立项前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发给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定点,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和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对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市政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编制年度土地出让规划;负责市区建筑立面装潢、装修的审核、审批;参与城市规划技术规定的制订、规划方案评审;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科 85580039
 负责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等行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园林、公共停车场、公共广场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审核和工程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包括景点、公园、行道树、绿化带、广场绿化)的建设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的项目经理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对市政公用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助全市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科 85580026
 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研究制订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材检测和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对建筑工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企业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行业的资质管理;协调各类专业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的项目经理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业产品准用、电梯安装维修的资质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参与市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推行建筑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局管的社团管理工作和建设系统的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推行建筑业执业资格制度工作。
 
建筑市场房产管理科 85580022
 研究制订全市建设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建设市场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市场的业主和工程监理及中介机构的资格(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项目报建和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负责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城准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市场的定额标准、材料价格、工程造价、标底编审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区,近、中、长期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市住宅产业化和房地产开发商品预(销)售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城市房屋拆迁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估价和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产权审批管理;负责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及市区房屋的装修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的职业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公用事业管理科 85580011
 负责编制全市公用事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环卫、供水、燃气及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洗车场、停车场、燃气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工作;参与或组织公用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联系市区公用工程(包括环卫、公交、燃气、自来水)的建设和管理方面工作。
 
政策法规科 85580028
 负责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法规的清理、汇编及有关法规的解释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听证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义乌市建设局(规划局)直属单位

义乌市规划管理处 85580041
义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85565020
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 85427000
义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85580111
义乌市城建档案馆(义乌市城建信息中心)85580198
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85313413
义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85570166
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义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85258000
义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85580051
义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85580052
义乌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5436710
义乌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329536
义乌市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523450
义乌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318952
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85316490
义乌市测绘管理处 85580029
义乌市燃气管理处 85580085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并监督和指导实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

(三)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健全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等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城市化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五)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管理。

(六)负责房地产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区近、中、长期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转让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资质管理。承担本市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登记、租赁、装饰、白蚁防治、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发布造价信息;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推广、应用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代建制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和市场行为监管,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镇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镇供排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计划、统计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十)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省外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建设工程承包、劳务合作。

(十二)承担负责建设行业的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三)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

(十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局(规划局)    {最后编辑时间: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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